炊事是指人们利用炉灶等加热设备进行做饭、炒菜、烘烤、蒸煮等作业,与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
由于家庭炉灶的使用和炊事用火涉及千家万户,而发生在这些方面的火灾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所以必须重视家庭炉灶及炊事的防火。
一、煤、柴炉灶
1、火灾危险性
(1)炉盖、炉筒。炉体表面的辐射热或窜出的火焰、火星引燃附近可燃物。
(2)建筑物的可燃构件、可燃物质与炉筒或烟囱靠得太近,而被炽热的烟道烤着或烟道裂缝窜出的火焰引燃。
(3)炉膛内燃烧的煤。柴碎块迸溅出来,落在周围可燃物上起火。
(4)在炉旁烘烤衣物或用易燃液体点火发生燃烧或爆炸。
(5)将未熄灭的炉灰倒在可燃物上或被风刮到可燃物上起火。
2、防火措施
(1)炉灶和烟囱与可燃构件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下,金属炉体、炉筒与周围可燃物构件的距离应为70一100厘米;砖砌炉灶的门与可燃构件的距离应为37厘米;火墙为30一37厘米。如达不到要求,可用石棉瓦、砖墙。金属板等不燃材料隔开,在木质地板上设置火炉时,必须用砖坯铺成厚度不小于14厘米的隔热炉垫,并在炉门前用70厘米 x 50厘米的不燃材料覆盖地板。
(2)砌筑炉灶、烟囱等,要选择合适的建筑材料。一般在粘土内掺入适量的砂子,可防止因高温引起开裂。
(3)烟囱在闷顶内穿过保温层时,在其周围50厘米内应用难燃或不燃材料做隔热层,并高出保温层60厘米以上。保温层上部应盖上炉灰,严禁在闷顶内开设烟囱清扫孔,烟囱表面应刷成白色,高出屋脊。
(4)修建烟道时,分烟道与主烟道交接不要直接串通,人口之间差距不小于75厘米。
(5)炉灶周围不要堆放可燃物,不得在炉筒上烘烤衣物。使用炉灶时,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可燃液体点火。扒出的炉灰,要用水将余火浇灭或降温后才可倒至安全地带。
(6)发现炉灶、烟囱损坏、裂缝等,要及时修理。
(7)在柴草较多、居住密集的城镇和村寨,以及靠近林区的地方,应在烟囱上或炉膛眼上加防火帽或挡板,以防炉灶、烟囱逸出火星,产生飞火。
(8)金属炉筒与墙内烟囱连接时,插入的深度不应小于10厘米。两节炉筒套接时,接驳的长度不应小于其半径,接痕应抹泥封闭。
(9)使用炉灶时,要始终有人看管,并做到人离火灭。
原文地址:家庭炉灶及炊事的防火注意事项(http://www.99yangshengtang.com/shenghuoxiaoqiaomen/15147576412105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