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检查:经系统检查,有相应的AOPP体征。呼吸系统检查有肺水肿体征(双肺布满湿性啰音)。
实验室检查:胆碱酯酶活性测定是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特异性标志酶,但酶的活性下降程度与病情及预后不完全一致。肌酸激酶(CK)及肌钙蛋白(cTnI)测定可反应AOPP时心肌损害程度。其他早期血液、尿液及胃液中毒物检测对诊断及治疗有指导价值。
如果是误服农药导致中毒,必须要检查胃液。
清除毒物:皮肤污染,脱去衣服,除敌百虫外,立即用5%碳酸氢钠溶液或者肥皂水,或温清水、清水洗消,包括头发、指甲;眼污染用2%碳酸氢钠溶液或温清水或清水彻底冲洗。
口服中毒要彻底洗胃,操作时应注意:入胃管前先抽胃内容物;注入洗胃液每次不应大于500ml;第一次洗胃液中可加5mg去甲肾上腺素,以减少有机磷的吸收;彻底反复洗胃,至灌洗出液体清而无味为止,一般需1万ml以上,洗胃液应吸出充分,防止吸收,以免诱发或加重肺水肿、脑水肿;中毒达到12小时,症状未好转者,仍可洗胃;昏迷患者也应洗胃。
解毒治疗:拮抗剂阿托品。拮抗和消除毒蕈碱样症状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兴奋呼吸中枢,是解毒治疗的必用药。但阿托品无拮抗烟碱样作用及胆碱酯酶的复能作用。中度、重度中毒时,一般应与复能剂合用。
对急性中毒患者临床表现消失后仍应继续观察2~3天;乐果、马拉硫磷,久效磷中毒者,应延长治疗观察时间;重度中毒患者避免过早活动,防止病情突变。
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一般在接触后1/2~24小时之间出现。开始的中毒症状是感觉不适,恶心,头痛,全身软弱和疲乏。随后发展为流口水(唾液分泌过多),并大量出汗,呕吐,腹部阵挛,腹泻瞳孔缩小,视觉模糊,肌肉抽搐、自发性收缩,手震颤,呼吸时伴有泡沫,病人可能阵发痉挛并进入昏迷。严重的可能导致死亡;轻的在一个月内恢复,一般无后遗症,有时可能有继发性缺氧情况发生。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霉症状:引起接触部位皮肤的感觉异常,特别是在前臂、面部和颈部。一般在首次接触药剂后数小时内,在接触部位的皮肤感到刺痛,在口、鼻周围最为明显。这种刺激是持续和不舒适的,但并非很痛若,在刺痛部位没有红斑或刺激迹象。这种局部效应是由于受影响部位皮肤神经的不应期延长所导致的。引起这种效应的各农药品种有程度上的差异,以溴氰菊酯为最严重。这种局部症状在停止接触药剂后(或彻底洗涤后)24小时内自行消失,也没有后遗症。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病死率高,死亡有两个高峰;抢救早期多由于胆碱酯酶严重抑制、发生肺水肿、脑水肿及呼吸循环衰竭;抢救后期出现反跳,多由洗胃不彻底有机磷再吸收或阿托品停用过早引起。恢复期中猝死,原因尚未完全清楚,有的因并发症或心脏中毒性损害所致。因此,控制的重点在排毒与解毒。
直接损害中枢神经系统的农药有: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溴甲烷、磷化氢、氟乙酰胺、有机汞等。
损害周围神经系统的常见农药有:铊、砷及某些有机磷酸酯类,如甲氟磷、敌百虫、壤虫硫磷、苯硫磷、氯蜱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氧化乐果、敌敌畏、甲胺磷、水胺硫磷、对硫磷、稻瘟净、甲拌磷、丙氟磷。
能引起呼吸系统损害的常见农药有:溴甲烷、百草枯、有机磷农药。溴甲烷、百草枯中毒以肺脏为靶的器官。
引起循环系统损害的常见农药有:杀虫脒、代森锌、硫酸铜、抗凝血类农药。
引起心脏中毒损害的农药有:敌稗、林丹、代森铵、杀虫脒、拟除虫菊酯、杀灭菊酯、有机磷农药。
原文地址:农药中毒要检查胃液吗(http://www.99yangshengtang.com/sijiyangsheng/14918951821917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