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台湾地区欲规定成人从事性工作须配偶同意
在台湾,为使性工作者除罪化、除罚化,内政部门研拟“成人性交易管理法”草案,规定有配偶的成人性工作者在从事性工作前,必须取得配偶同意,若配偶不同意,仍难逃“通奸罪”,另一半也可据此请求离婚。不过,很多性工作者则对此表示“怎么可能”。
原文地址:卖身也得有说明书 关于“流莺”的雷人规定(2)(http://www.99yangshengtang.com/tushuoyangsheng/shehuiwanxiang/14562216451159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