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般来说,各国对于毒枭的惩罚力度都很大,甚至很多国家都用死刑来震慑那些罪犯。而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免于一死,一些囚犯就会想尽办法来避免死刑判决。比如下面报道中提到的一位越南女毒枭,为了躲避死刑,居然在监狱里买男囚犯的精液人工受孕,用怀孕的方式躲过死刑。
今年春天,当一名越南毒贩分娩产子的时候,她首先将感谢的是刚刚降生的孩子,因为怀上了这个孩子,她将逃过死刑判决。
美国《世界邮报》援引英国《泰晤士报》的报道称,现年42岁的阮氏慧在2012年犯下越南史上最大的一宗毒品案,这也是涉及死刑犯数量最多的案件。她于2014年被判处死刑。
另据美联社称,她曾上诉,但被法院驳回。尽管如此,现在她仍然可以免于一死,因为越南刑法禁止对孕妇及子女不满3周岁的女性使用死刑,需将死刑改为终身监禁。
调查人员发现,该女子为逃避死刑,于去年8月以2000美元的价格偷偷买下一名男囚犯的精液,进行自我受精并最终怀孕。
今年4月孩子出生后,她将获得减刑,改为终身监禁。
在此案中,有四名狱警因涉嫌玩忽职守而被停职。
当地媒体指出,这并不是该国第一个利用怀孕逃避死刑的案例。
在2007年,两名狱警因允许一男囚犯与一女犯人发生性关系致其怀孕而被判入狱。这名女囚也因此逃过了被枪决的命运。
国际社会一直对是否废止死刑存在争议,尤其是有关毒品犯罪的死刑。
越南法庭曾处死一名澳大利亚毒贩,遭到澳政府的强烈抗议。越南政府于去年修改法律,规定包括抢劫、生产及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持有毒品等7项罪名可免于死刑。
犯有贪污受贿罪的官员,若上交75%的非法所得,也可免除死刑,改判终身监禁。修改后的法律将于今年7月生效。
在我国,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实际是作了扩大的解释。
包括整个羁押期间,甚至怀孕后流产都不能适用死刑。并且,法律也不管是何种方式怀孕,是否违法。
因此,无论张某是基于何种动机怀孕,即使是为了逃避死刑而恶意怀孕,依照规定,都将不能判处死刑,包括不能判处死缓。最多只能判处无期徒刑。这是处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是世界各国刑事立法通行做法。
原文地址:越南女犯买男囚精液“自我授精”怀孕逃脱死刑(全文)(http://www.99yangshengtang.com/tushuoyangsheng/shehuiwanxiang/14610256361302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