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小学生不写作业被母亲绑在床头打致轻伤(3)

发表日期:2016-04-19 | 来源 :www.99yangshengtang.com

9岁小学生不写作业被母亲绑在床头打致轻伤(3)

泉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庄某琴故意伤害其子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庄某琴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及其犯罪动机、悔罪表现等,对庄某琴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

9岁小学生不写作业被母亲绑在床头打致轻伤(3)

本案经办法官介绍,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官也提醒,父母有教育子女的义务,但在教育过程中应有耐心,并注意方式方法,殴打、体罚等极端的方式,不仅无法达成教育目的,更会造成子女心灵创伤,同时也涉嫌犯罪。

原文地址:9岁小学生不写作业被母亲绑在床头打致轻伤(3)(http://www.99yangshengtang.com/tushuoyangsheng/shehuiwanxiang/14610272521307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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