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第二天生下前夫的孩子 为离婚女子两次当众裸奔

发表日期:2016-05-27 | 来源 :www.99yangshengtang.com

【导读】结婚是人生大事,特别是对于再婚还带有孩子的人来说,再婚是相当不易的事情。对于结婚的另一方来说,同样也应该完全接受对方的一切,但是有这样一户人家,明明了解了真实情况,却一直给媳妇看脸色,逼得离婚之后还扣押了她的孩子,实在令人看不懂。

几个月来,北流市大里镇的30岁阿瓶(化名)寝食不安,日夜思念刚满一周岁的儿子,近日在朋友陪伴下来到本报陈瑜工作室,称儿子被前夫阿忠(化 名)一家“扣”了,而儿子是她和上一任丈夫的孩子,和阿忠没有血缘关系。为了讨回孩子,她多次找兴业县卖镇政府、派出所等调解,甚至带朋友到前夫家纠缠,可阿忠一家一直不愿把孩子还给她。

结婚次日,她生下前夫的孩子

阿瓶说,去年年初经人介绍,她和兴业县卖酒镇某村的阿忠认识,两人仅见了一面,阿忠就去了广东打工,此后两人通过电话和短信联系。去年5月,没有见过几次面的两人到民政部门领了结婚证。“当时我已经怀孕,孩子是前夫的。这事阿忠也知道。”

登记结婚的第二天,阿瓶生下了一个男孩。几天后,阿忠又返回广东打工。“孩子出生后,阿忠的父母根本不让我带孩子,说我不懂喂养。”阿瓶和家婆家公很快就有了矛盾。

“我和阿忠是有感情的,我也想和他生活在一起,但和家婆家公的矛盾越来越深,加上村里人挑拨离间,我越发厌倦了这个家庭,今年2月16日和阿忠离婚了。”阿瓶说。

在阿瓶出示的《离婚协议书》上,明确提到:“因性格不合,生活理念不同,且女方不能和男方父母和睦相处,经常为一点小事就离家出走不顾家庭,登 记后不久两人就分居两地,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经双方协议达成离婚意愿,并对子女、财产等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婚后没有共同生育子女,不存在子女抚养问 题……女方和前夫所生儿子归女方,由女方抚养”。

“孩子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一家就是不愿意把孩子归还给我。政府、派出所、村委出面帮我要孩子,他们也不给。”阿瓶说,她现在每日以泪洗 面,由于思念孩子,也无法外出打工,目前靠朋友接济生活。“他们说,我想要回这个孩子,必须给他们15万元作为补偿,可我哪里拿得出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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