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暗的欧洲中世纪(指公元5世纪到15世纪之间),酷刑通常是被用于犯人的逼供,供出同谋或是犯案的细节。根据犯人的罪行、性别与社会地位,执刑者会对其执行不同的刑罚。当时的法律和地方习俗并没有对犯人的待遇或是酷刑的种类予以约束。在当时认为,使用“轻刑”,像是竹签扎脚趾甲、吊刑所得到的供诉,会被视为不够真实。老练的执刑者会使用各种方式和工具,尽可能地延长犯人的生命,让他感受到极端的痛苦。很多囚犯在死刑执行前会被酷刑折磨,供出更多有用的讯息。以下介绍10种最为野蛮残酷的刑罚。
1.膝盖分离器(Knee Splitter)
宗教法庭经常使用这类刑具。以两个巨大的螺杆连接在一起的两块木板,木板上带有钉刺。木板上的钉刺从3个到20个不等,通常会根据罪行的性质还有囚犯的状态来决定。
使用方法:将受刑者的膝盖置于木板间,在施刑时会不断旋紧铁钉,夹碎受刑者的膝盖,导致瘫痪。(真正体会到“膝盖碎了”的感觉。)
原文地址:膝盖分离肢解令人胆寒 欧洲中世纪十大野蛮酷刑(http://www.99yangshengtang.com/tushuoyangsheng/shehuiwanxiang/14744520401738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