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饮食禁忌19条(4)

发表日期:2014-11-26 | 来源 :www.99yangshengtang.com

五、不宜过度咸食

有些孕妇由于饮食习惯嗜好咸食,尤其是北方居民较严重,多咸食。现代医学研究认为,吃盐量与高血压率发病有一定关系,食盐摄人越多,高血压病的发病率也越高。众所周知,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是妇女在孕期才会发病的一种特殊疾病,其主要症状为浮肿、高血压和蛋白尿、严重者可伴有头痛、眼花、胸闷、晕眩等自觉症状,甚至发生子痫而危及母婴安康。因此,孕妇过度咸食,容易引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为了孕期保健,专家建议每日食盐摄入量应为6克左右。

孕妇饮食禁忌19条
孕妇饮食禁忌19条

六、不宜酸性饮食

孕泪在妊娠早期可出现择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早孕症状,不少人嗜好酸性饮食。然而,联邦德国有关科学家研究发现,妊娠早期的胎儿酸度低,母体摄入的酸性药物或其它酸性物质,容易大量聚积于胎儿组织中,影响胚胎细胞的正常分裂增殖与发育生长,并易诱发遗传物质突变,导致胎儿畸形发育。妊娠后期,由于胎儿日趋发育成熟,其组织细胞内的酸碱度与母体相接近,受影响的危害性相应小些。因此,孕妇在妊娠初期大约2周时间内,不要服用酸性药物和酸性食物、酸性饮料等。

原文地址:孕妇饮食禁忌19条(4)(http://www.99yangshengtang.com/yinshiyangsheng/yinshijinji/14170144934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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