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饮食禁忌19条(5)

发表日期:2014-11-26 | 来源 :www.99yangshengtang.com

七、不宜滥服温热补品

孕妇由于周身的血液循环系统血流量明显增加,心脏负担加重,子宫颈、阴道壁和输卵管等部位的血管也处于扩张、充血状态。加上孕妇内分泌功能旺盛,分泌的醛固醇增加,容易导致水、钠潴留而产生水肿、高血压等病症。

再者,孕妇由于胃酸分泌量减少,胃肠道功能减弱,会出现食欲不振、胃部胀气便秘等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孕妇经常服用温热性的补药、补品,比如人参鹿茸鹿胎胶、鹿角胶、桂圆荔枝、胡桃肉等,势必导致阴虚阳亢,困气机失调,气盛阴耗、血热妄行、加剧孕吐、水肿、高血压、便秘等症状,甚至发生流产或死胎等。

孕妇饮食禁忌19条
孕妇饮食禁忌19条

特别是桂圆中含有葡萄糖、维生素、蔗糖等物质,营养丰富,有补心安神、养血益脾之效。但性温大热,一切阴虚内热体质及患热性病者均不宜食用。妇女怀孕后,阴血偏虚,阴虚则滋生内热,因此孕妇往往有大便干燥、口干而胎热、肝经郁热的症侯。我国医学一贯主张胎前宜清热凉血,桂圆性甘温,如孕妇食用桂圆,不仅不能保胎,反而易出现漏红、腹痛等先兆流产症状。因此,孕妇是不宜吃桂圆的。

原文地址:孕妇饮食禁忌19条(5)(http://www.99yangshengtang.com/yinshiyangsheng/yinshijinji/14170144934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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